一.采購公告內容
1.1競爭性磋商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2015【12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云南安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云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 (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云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云南省內無線電監(jiān)測網運行評估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有實力的潛在供應商參與磋商報名。
1.2競爭性磋商內容與服務范圍
(1)競爭性磋商內容:
①調研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對省無線電管理部門各處站以及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保山、麗江、普洱、臨滄、德宏、怒江、迪慶、大理、楚雄、紅河、文山、西雙版納市(州)無線電管理機構進行深入調研,調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無線電管理固定資產現(xiàn)狀;
b.固定、移動、可搬移、傳感器、便攜式、空中、專項等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性能指標與使用現(xiàn)狀;
c.無線電指揮、控制中心及信息化系統(tǒng)建設和使用現(xiàn)狀;
d.頻率臺站審批、干擾查處、重大活動保障、考試保障等無線電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e. “十四五”時期無線電管理基礎和技術設施建設需求;
f.重點建設落實以及擬開展的重大建設項目情況。
②重點服務保障對象調研:通過實地訪談形式重點了解民航、鐵路、廣電、軌道交通、電信運營商等重要行業(yè)用頻單位頻率使用情況,是否出現(xiàn)頻率干擾情況以及轄區(qū)內無線電管理部門頻率干擾查處工作效率。同時掌握“十四五”期間重要行業(yè)用頻設臺需求,為項目庫規(guī)劃提供數(shù)據(jù)支撐。
③形成云南省無線電監(jiān)測網運行評估報告:整理前期調研文件,結合國家無線電管理相關文件要求,從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建設情況、設施技術指標、監(jiān)測運行效果、信息化改造成果等維度進行科學分析,并結合Lee、Okumura-Hata等經典無線傳輸模型,在云南地形地圖上形成覆蓋效果圖,最終形成“云南省無線電監(jiān)測網運行評估報告”。
④形成云南省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項目庫:
根據(jù)云南省無線電監(jiān)測網運行評估報告,結合《“十四五”國家無線電管理和發(fā)展規(guī)劃》、《省級無線電管理“十四五”規(guī)劃技術設施建設指導意見》、《云南省無線電管理“十四五”規(guī)劃》,以及各市(州)無線電管理部門實際需求、重要程度、難易程度、實際投入和實施周期等方面,形成云南省無線電基礎技術設施建設“十四五”建設項目建議。
(2)資金來源:政府資金,已落實。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0日歷天內完成。
(5)服務質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以及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
(6)采購預算:約30萬元。
(7)標段劃分:本次磋商只設一個標段。
1.3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如下規(guī)定: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應為經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yè)(事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憑證。
b.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年至2020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注:2018年以后新成立企業(yè)提供成立至2020年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若為2021年1月以后成立,無法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公司財務報表)
c.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的:①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的,應提供依法免稅的相關證明文件;②社會保險費繳款書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繳款證明,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業(yè)按實際成立月份提供)
d.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e.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
(2)供應商應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記錄,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沒有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并截圖保存,提交評標小組審核)。
(3)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法人主體,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磋商活動。
(4)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與采購單位高管人員及使用需求部門、采購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無夫妻、直系親屬或者近姻親關系。
(5)近三年無因磋商承諾的人員不到位或其他不履行談判承諾的行為受到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或記錄的情況。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磋商,不得分包、轉包。
二. 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2.1凡有意參加磋商者,請于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云南安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華區(qū)科普路融創(chuàng)海豚灣10幢10層1005室)報名及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供應商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需攜帶下列證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2)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3)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2競爭性磋商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3.1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17日下午14時30分,地點為昆明市五華區(qū)科普路融創(chuàng)海豚灣10幢10層1007室。
3.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四.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采購與招標網上發(fā)布,我公司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云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永安路37號
聯(lián) 系 人:林老師
電 話:0871-63512542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安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華區(qū)科普路融創(chuàng)海豚灣10幢10層1005室
聯(lián) 系 人:羅先生、李先生
電 話:15687378451、13466077793